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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山西省出台《山西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2月1日起,全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将严格土地用途管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行一户一宅,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办法》适用山西行政区域内农村宅基地的申请、审批等。◎ 《办法》所称农村村民,是指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员;◎ 所称农村宅基地,是指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山西省明确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应当严格土地用途管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实行一户一宅。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所有。成员家庭依法享有申请农村宅基地的资格权。国家保护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保护宅基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农村宅基地审批,应当符合村庄规划,未编制村庄规划的应当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民新建住宅,应当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确需占用农用地的,应当依法先行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村民宅基地以户为单位计算,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申请的宅基地面积每户不超过200平方米。 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使用宅基地:→ 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且当前户内人均宅基地面积小于50平方米的;→ 符合政策规定迁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落户成为正式成员且在原籍没有宅基地的;→ 现住房影响乡村建设相关规划,需要搬迁重建的;→ 因自然灾害损毁或者避让地质灾害搬迁的;→ 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或者因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被占用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村民申请宅基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村民出卖、出租、赠与原住宅的;→ 申请另址新建住房,未签订退出原有宅基地协议的;→ 整户户口虽已合法迁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但原籍宅基地未退出的;→ 一户多宅的;→ 虽符合分户条件,但当前户内人均宅基地面积达到或者超过50平方米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同时,对宅基地面积超标、一户多宅、未批先建、违规审批等历史遗留问题,由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宅基地占用时国家及地方有关法规政策,分类认定,结合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妥处理,逐步调整到位。
来源:山西新闻网
长治拆迁较新消息!
1月15日伴随着切割机的阵阵轰鸣
位于府后西街长运路段的金号角天盛商贸公司三层建筑楼被成功拆除
这是“两下两进两拆一提升”攻坚行动中的最后一拆
标志着长治2020年“两下两进两拆一提升”工作任务
圆满完成
拆迁现场,区住建、房屋征收补偿中心、英雄中路办事处以及市城管执法队等多个部门联合出动进行保护性施工,并在安全距离外拉好警戒,确保工作安全顺利推进,此次拆除的建筑面积约700平方米,属于占压道路红线建筑。
据了解,“两下两进两拆一提升”攻坚行动是提升城市品质、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民生工程。攻坚行动开展以来,长治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主动作为、迅速行动、积极推进,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下达的任务要求,确定了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实行专人负责、倒排工期、挂图作战。
截至目前粮机厂家属院9号楼、新华小学东侧5户私人住宅、长运家属院临街一层储藏室等存在安全隐患、有碍市容市貌、占压道路红线的建筑进行了依法拆除拆除面积总共达4000余平方米
随着一栋栋老旧建筑物的拆除
美丽宜居新长治的美好愿景
距离我们又近了一步
来源:潞州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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