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开始,长治这5个县(市)也要限行,怎么限看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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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
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告
长县政通字〔2018〕10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晋发〔2018〕23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晋政发〔2018〕30号)有关精神和《长治市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县决定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8年8月15日至2018年12月31日,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二、全面实施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从2018年8月15日零时起,临时实施县城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
三、集中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达标治理。严格在用柴油货车排放检验,加强柴油货车销售、注册、市场准入监督管理,尾气排放不达标、安全技术检验不合格、燃料消耗不符合标准的柴油货车不得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联合执法,从严查处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
四、集中开展公路抛洒扬尘治理。加强散装物料源头装载治理,严禁超载超限装载,严禁散装物料生产销售企业为未采取必要封闭措施的货运车辆装载,严禁未采取有效封闭措施的货运车辆出场。加大抛洒扬尘污染整治力度,强化过境公路养护管理。
五、专项行动在县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组统一领导下,由交通、公安、环保、综合执法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联合执法。
希望各运输企业、经营户、车主、驾驶员积极参与、支持配合专项行动,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主动开展交通污染治理,为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宜居长治县做出应有的贡献。
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
交通运输监督服务热线:12328
公安交警监督服务热线:96122
环境保护监督服务热线:12369
真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长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3日
长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规划区过境车辆优化通行线路
管控的通告
长县政通字〔2018〕11号
为进一步改善县域大气环境质量,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县政府决定从2018年8月15日零时起,在县城主城区周边主要道路对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进行限行管控,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范围:
1.县城规划区内所有道路全面禁止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车通行。详细范围为:东至省道长陵公路,西至国道207线,南至南一环路,北至北外环。
2.在长陵公路韩川村南、国道207与振东西街交叉路口分别设立限行点,禁止限行车辆通过限行点进入县城规划区。
二、限行车辆: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五轴以上大型货车。
三、限行时段:全天24小时。
四、通行原则:所有柴油货车及散装物料运输车应当优先选择高速公路通行。
五、绕行线路:
1.省道S226长陵公路:陵川方向的管控车辆,由长平高速西池收费站驶入高速通行;长治方向的管控车辆,绕行县道壶高线、乡道南沙线通行。
2.国道G207长晋二级公路:高平方向的管控车辆,由长晋高速池里收费站驶入高速通行。长治方向的管控车辆,由省道S227通行;长子方向的管控车辆,由省道S227通行,亦可驶入长晋高速池里收费站绕行。
六、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农副产品运输、市容环卫、油品配送及在县城规划区内的工矿企业管控车辆,按程序向公安交警部门申请通行证,限时或限路线通行。
请广大车主和驾驶人积极配合,合理选择出行路线,未办理通行手续进入限行区域以及未按通行证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的,由公安交警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长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3日
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的通告
武政发〔2018〕23号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我县将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治理,进一步提升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减少散装物料运输车抛洒扬尘污染,引导散装物料集装箱运输或硬密闭运输,控制输入性交通污染,促进绿色交通健康发展,有效降低空气污染物浓度,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国家和省、市提出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阶段性目标,推动常态化、长效化治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8年8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二、2018年8月底前县城全面实施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
三、集中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达标治理。严格在用柴油货车的排放检验,加强柴油货车销售、注册、市场准入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联合执法,从严查处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
四、集中开展公路抛洒扬尘治理。加强散装物料源头装载治理,加大抛洒扬尘污染整治力度,强化城市过境公路养护管理。
五、专项行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交通、公安、环保、市监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联合执法。
六、真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交通运输监督服务热线(12328)、公安交警监督服务热线(96122)、环境保护监督服务热线(12369)对专项行动和违法车辆进行监督举报。
希望各运输企业、经营户、车主、驾驶员积极参与,支持配合专项行动,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了解政策,主动开展交通污染治理,为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武乡做出应有的贡献。
武乡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3日
武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主城区过境车辆优化通行线路
管控的通告
武政发〔2018〕24号
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从2018年8月15日零时起,我县将对主城区过境车辆实行优化通行线路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线路:红旗路、迎宾街、太行街、丰州路、学院大道
二、管控车辆: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五轴以上大型货车
三、管控时间:全天24小时
四、车辆优化线路:
(一)途径我县主城区的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五轴以上大型货车按“就近原则”优先选择高速公路通行。
(二)国省道通行线路
1.由沁县往返左权、襄垣、榆社方向的车辆行驶S322南沁线、S102太长线。
2.由祁县往返沁县方向的车辆行驶208国道。
五、确需进入管控区域的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建筑工程、油品配送、市容环卫等关系民生的管控车辆可向公安交警部门申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
六、请广大车主和驾驶员积极配合,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未办理通行手续进入管控区域以及未按通行证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武乡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3日
屯留县人民政府
关于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告
屯政通字﹝2018﹞3号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我县将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治理,进一步提升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减少散装物料运输车抛洒扬尘污染,引导散装物料集装箱运输或硬密闭运输,控制输入性交通污染,促进绿色交通健康发展,有效降低空气污染物浓度,改善我县的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国家和省、市提出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阶段性目标,推动常态化、长效化治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8年8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二、全面实施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从2018年8月15日零时起,县城主城区实施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
三、集中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达标治理。严格在用柴油货车的排放检验,加强柴油货车销售、注册、市场准入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联合执法,从严查处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
四、集中开展公路抛洒扬尘治理。加强散装物料源头装载治理,加大抛洒扬尘污染整治力度,强化城市过境公路养护管理。
五、专项行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环保、住建、市场、商务、治超办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联合执法。
六、真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违法车辆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0355-7522171)
希望各运输企业、经营户、车主、驾驶员积极参与,支持配合专项行动,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主动开展交通污染治理,为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屯留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屯留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0日
屯留县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过境车辆优化通行线路管控的通告
屯政通字﹝2018﹞4号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从2018年8月15日零时起,对我县主城区过境车辆实行优化通行线路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管控线路:羿神大街(县城环岛至刘家坪三岔ロ)、麟绛大街(东脑丁字ロ至麟绛西大街丁字ロ)、百米大道十字口至化肥厂十字ロ(含建设路)等县城内所有道路。
2、管控时间:全天24小时。
3、管控车辆: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五轴以上大型货车。(特殊情况的车辆除外)
4、确需进入管控区域的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建筑工程、油品配送、市容环卫等关系民生的管控车辆可向公安交警部门申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
5、请广大车主和驾驶员积极配合,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未办理通行手续进入管控区域以及未按通行证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屯留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0日
长子县人民政府
关于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告
长子政通字〔2018〕5号
按照省市关于在全省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我县将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治理,进一步提升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减少散装物料运输车抛洒扬尘污染,引导散装物料集装箱运输或硬密闭运输,控制输入性交通污染,促进绿色交通健康发展,有效降低空气污染物浓度,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国家和省市提出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阶段性目标,推动常态化、长效化治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8年8月15日起,在全县范围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二、全面实施县城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从2018年8月15日零时起,实施县城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
三、集中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达标治理。严格在用柴油货车的排放检验,加强柴油货车销售、注册、市场准入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联合执法,从严查处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
四、集中开展公路抛洒扬尘治理。加强散装物料源头装载治理,加大抛洒扬尘污染整治力度,强化县城过境公路养护管理。
五、专项行动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行动领导组组织实施,交通、公安、环保、市场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联合执法。
六、真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交通运输监督服务热线
(8333144)、公安交警监督服务热线(8332651)、环境保护监督服务热线(12369)对专项行动和违法车辆进行监督举报。
希望各运输企业、经营户、车主、驾驶员积极参与,支持配合专项行动,积极了解相关政策,主动开展交通污染治理,为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长子做出应有的贡献。
长子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3日
长子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城过境车辆优化通行线路管控的通告
长子政通字〔2018〕6号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从2018年8月15日零时起,对我县县城主城区过境车辆实行优化通行线路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线路:北环路、西环路和县城内主要干道。
二、管控车辆: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五轴以上大型货车。
三、管控时间:全天24小时。
四、车辆绕行线路:
从长治方向进入长子县的车辆,行驶326省道宋村段-湖滨西路,在管控线路以外的道路就近选择绕行。
从高平、长治县方向进入长子县的车辆,行驶227省道、228省道,在管控线路以外的道路就近选择绕行。
从屯留方向进入长子县的车辆,因北环路拓宽翻修禁止所有车辆通行,在管控线路以外的道路就近选择绕行。
从安泽方向进入长子县城的车辆,行驶326省道-鹿谷大街,在管控线路以外的道路就近选择绕行。
五、确需进入管控区域的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建筑工程、油品配送、市容环卫等关系民生的管控车辆,可向公安交警部门申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
六、请广大车主和驾驶员积极配合,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未办理通行手续进入管控区域以及未按通行证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长子县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3日
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通告
潞政通字〔2018〕4号
根据省、长治市关于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我市将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治理,进一步提升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达标率,减少散装物料运输车抛洒扬尘污染,引导散装物料集装箱运输或硬密闭运输,控制输入性交通污染,促进绿色交通健康发展,有效降低空气污染物浓度,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国家、省、长治市提出的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阶段性目标,推动常态化、长效化治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保卫战提供有力支撑。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18年8月15日起,在全市范围集中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
二、全面实施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从2018年8月31日零时起,主城区实施城市过境车辆优化通行措施。
三、集中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达标治理。严格在用柴油货车的排放检验,加强柴油货车销售、注册、市场准入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开展柴油货车排放联合执法,从严查处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
四、集中开展公路抛洒扬尘治理。加强散装物料源头装载治理,加大抛洒扬尘污染整治力度,强化城市过境公路养护管理。
五、专项行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交通、公安、环保、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开展联合执法。
六、真诚欢迎广大人民群众通过交通运输监督服务热线(12328)、公安交警监督服务热线(96122)、环境保护监督服务热线(12369)对专项行动和违法车辆进行监督举报。
希望各运输企业、经营户、车主、驾驶员积极参与,支持配合专项行动,及时向市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了解相关政策,主动开展交通污染治理,为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潞城作出应有的贡献。
潞城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3日
潞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过境车辆优化通行线路管控的通告
潞政通字〔2018〕5号
按照省、长治市关于开展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治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的统一部署,从2018年8月31日零时起,对我市主城区过境车辆实行优化通行线路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控线路:潞阳大道、新华路、站前街、北华路、S324五里后段。
二、管控车辆: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和五轴以上大型货车。
三、管控时间:全天24小时。
四、车辆绕行线路:
(一)途径我市主城区的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五轴以上大型货车,按“就近原则”优先选择高速公路通行。
(二)在潞城市域范围外进行装卸作业的柴油货车、散装物料运输车、五轴以上大型货车,优先选择高速公路过境。
(三)国省道通行线路
1.由平顺、黎城往返潞城的车辆,行驶G309、S324河潞线,经G309与S324连接线前往高速公路潞城东站通行。
2.由襄垣、屯留往返黎城、平顺方向的车辆,行驶G309、G207,经高速公路潞城站通行。
3.由长治往返黎城、平顺方向的车辆,行驶G309、G207,经高速公路潞城站通行。
五、确需进入管控区域的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建筑工程、油品配送、市容环卫等关系民生的管控车辆,须向公安交警部门申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
六、请广大车主和驾驶员积极配合,合理选择出行线路,未办理通行手续进入管控区域以及未按通行证规定时间和线路行驶的,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潞城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13日
来源:长治县人民政府、武乡县人民政府、屯留县人民政府、长子县人民政府、潞城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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