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人,您关心的“违法占地”等问题有回复了!

长治楼市 2018-06-22 15:4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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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北社乡东禅村村干部违法占用集体土地盖房子,希望查处。(牵头单位:县国土局)

1、网友阿波咨询:他想到平顺开一家服装加工厂,解决一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应该和哪个部门对接,政府有什么政策支持吗?(牵头单位:县残联)

回复:阿波你好,首先非常欢迎您来平顺投资办厂,若您拟投资的服装厂以安排残疾人就业为主,我们残联一定给与大力支持,积极配合。前期办厂手续具体要对接工伤、税务、经信、国土等部门,具体相关事宜我们可以实地面谈。

其次有关优惠政策支持的回复:根据《残疾人就业条例》和《长治市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实施意见》,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1.5%,可免征残疾人按比例就业保障金。根据《山西省残疾人实训基地 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 农村残疾人扶贫基地及盲人按摩示范店建设实施方案》,评定为省级残疾人就业创业基地,年度安置残疾人就业10人以上,并实现稳定就业一年以上的,每安置1人,省级补助1万元。

2、网友想你无罪反映:他在平顺县北耽车乡赤壁村三公里处的一个只有他一户的自然山庄垛坪岸居住,至去年在庄旁一百多米处建了一个大型养猪厂,空气严重污染,别说窗外,就是家里都能味到猪类的味道,严重影响日常生活,希望相关部门能督促猪场进行治理。(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回复:该问题的呈办单位为平顺县环境保护局监察大队,责任人为平顺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杨保青,当事人为申慧燕(183...8933),普惠民生农牧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经调查,2017年8月23日,平顺县普惠民生农牧有限公司生猪养殖项目在山西省环境保护网进行备案,该企业位于平顺县北耽车乡东洪沟,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建设一栋四连体猪舍,建筑面积2700平方米,一座400平方米的饲料仓库,一个1500立方米化粪池,2017年9月投入运行,目前养殖3000余头,平顺县环保局已于2018年4月20日对该企业进行执法检查,要求该企业于2018年5月20日前建设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目前,该企业主体工程已完成。举报人所属空气污染基本属实,但该举报人已经享受移民扶贫搬迁政策,我局要求该企业加快化粪池的建设,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听众反映:平顺县北社乡东禅村村干部违法占用集体土地盖房子,希望查处。(牵头单位:县国土局)

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平顺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责任人为平顺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大队长曹旭斌,当事人为张霞丽。

6月5日,我局电话联系到了反映人程伟芳和当事人张霞丽,程伟芳不同意双方见面。上午张霞丽来到我局,当事人对建房的经过和可能产生矛盾起因进行了表述,张霞丽同意接受只要房屋不拆除,任何处理结果都接受。下午反映人程伟芳来到我局,通过谈话,程伟芳也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就是要求拆除违法建筑,不接受其他办法处理,交流中也谈到了矛盾的起因。通过沟通最终无果。

经调查,张霞丽是北社乡东禅村人,现任东禅村妇女主任。2016年6月27日,张霞丽擅自占用东禅村一处集体空闲地87.75㎡开工建房,无用地手续。平顺县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于2016年7月12日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其违法予以制止。张霞丽不听劝阻继续施工,2016年7月23日,对其非法占地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2016年9月21日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平国土资执罚决字〔2016〕34号),责令张霞丽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张霞丽逾期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我局于2017年5月,依法向平顺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以建筑主体已建成,村民建住宅难以执行为由,对此不予受理。通过进一步调查,张霞丽在本村只有这一处房屋用于居住,强行拆除将导致矛盾激化。张霞丽身为东禅村村委委员、妇女主任带头违法建房,建议北社乡政府对张霞丽违法建房行为督促自行拆除,并对本人进行责任追究。

4、听众反映:他是平顺县排行村村民,多年前承包了该村的100亩荒山进行造林,后来又改成了买卖荒山的性质,到现在他手里什么手续都没有。(牵头单位:县林业局)

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平顺县林业局,责任人为平顺县林业局林政资源管理站副站长兼法制科科长石卫东,当事人为张辉(153...3478)。

经调查:中五井乡排珩村村民张喜红,男,现年76岁,于2001年承包排珩村圪窿岩荒坡一块(约90亩),当时缴给村集体390元承包费但未签订任何合同。后来,由于张喜红养羊忙不过来便免费转给其侄子张辉(非本村村民,出生居住均在长治鹿家庄村)经营管理。因张辉长年不在村而不具备管护条件,导致2004年邻村后排珩村五保户秦五孩(智障人员)不慎点火烧了一片。现在县农经局因政策原因也暂不办理相关承包证件。

5、听众反映:

(1)他们家住苗庄镇南五马村,他们村一直以来都没有通公交车,村民出行很不方便,现在路修好了,希望早日通公交。(牵头单位:县交通局)

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平顺县交通运输局运管所和平顺县青羊公交公司,责任人为运管所长王青林和公交公司经理张军强,当事人为郭安柱(139...5847)。

关于苗庄镇南五马村通公交车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由于该村道路情况,之前未能开通公交,目前道路已修好,主动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并要求运管机构和公交公司对该村线路进行考察,符合开通条件后,把该村列入通公交规划里,逐步完善手续,争取早日开通公交车。

(2)他们村是个贫困村,也是个干旱村,但是村里用水条件还可以,村里本身有一个大蓄水池,但是由于没人管理,水池被土填平了,另外他们村附近的山上原来也修的有一个大蓄水池,但是由于水道没人管,也都堵住了,希望县领导能关注此事,帮他们村解决蓄水问题,这样浇地就方便了。(牵头单位:县水利局)

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平顺县水利局,当事人为南五马村民郭安柱同志(手机号码为139...5847)。2018年6月5日,水利局派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赴南五马村进行了实地调查。

一、关于南五马村有村民反应本村两个蓄水池无人管理的问题。经调查和当事人沟通了解,这两座蓄水池建于上世纪七十年代,所有权属归南五马村村集体,原先是为了收集雨水供村民使用,自从2007年村民饮用自来水后,南五马村村民饮水安全工程及饮水安全标准没有任何的问题,不再使用该蓄水池,年久无人管理,被淤积填满,村民自发在上面种了庄稼。

二、对于两座蓄水池是否能再次蓄水用于农业灌溉和工业用水的问题。经调查,由于水量和水源短缺的问题,该区域为旱作区,村民自古以来为旱业耕作,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为了提高农作物产量和村民经济收入,我局已将该区域纳入 “十三五”项目规划中的辛安泉改扩建配套水网工程和农田灌溉工程,该工程实施后将会实现村民旱地改水浇地的意愿。

6、听众反映:平顺发改局在苗庄镇北甘泉村修建抗洪救灾水渠的时候,他给工程上料了,有23万元工程款一直没有给他结了。希望得到帮助。(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回复:该问题的承办单位为平顺县发展和改革局,责任人为平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工代赈办副主任李明,反映人为牛云琴。

县发改局接到平顺县政府交办单后,对该反应问题十分重视,立即安排专人对所反映问题进行调查,在与反映人联系沟通后,经调查,反映人所反映的苗庄镇北甘泉村抗洪救灾水渠工程与我单位所实施的苗庄镇北甘泉村抗洪蓄水池有所出入。

2014年我单位在苗庄镇北甘泉村以工代赈工程项目名为《平顺县苗庄镇北甘泉村片区综合治理项目》,其中部分涉及抗洪工程为抗洪蓄水池项目,我单位以工代赈项目部已将该蓄水池项目交由李卫中工程队负责具体实施,我单位本着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原则,曾多次对该项目实施中出现的纠纷进行协调处理,对于反映人牛云琴反映李卫中工程队拖欠其23万元上料工程款问题,纯属双方个人经济纠纷,但我单位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也曾组织双方协调解决所存在争议,但其双方争议已超出我局职能管辖范围,建议反映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以确保个人合法权益。

来源:长治综合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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