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2—3个大型商贸综合体、打造“15分钟便民商圈”

长治楼市 2018-12-26 09:30:38
用手机看
扫描到手机,新闻随时看

扫一扫,用手机看文章
更加方便分享给朋友

建设2—3个大型商贸综合体、打造“15分钟便民商圈”······2020年的长治将会变成这样!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长治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12月10日 

长治市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商贸流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全市实体零售创新转型,释放发展新动能,增强发展新动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的意见》(国办发〔2016〕7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6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动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工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打造山西重要增长极、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的目标,以提高零售业综合竞争力和提升消费能力为出发点,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需求引领、创新驱动的原则,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新商品、新服务、新业态供给,推动我市实体零售由销售商品向引导生产和创新生活方式转变,由粗放式发展向注重质量效益转变,由分散独立的竞争主体向融合协同新生态转变,进一步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充分发挥实体零售在繁荣市场、服务民生、拉动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发展目标

力争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智能便利、集约生态的实体零售新格局;实体零售企业盈利能力、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年增长率超过8%;形成一批具有消费引领作用的体验式、个性化、差异化的实体零售业态,培育10家左右具有引领性和示范性的实体零售品牌企业。

三、调整商业结构

(一)调整区域布局,提升集散能力。鼓励金威商贸集团、八一百货大楼等零售企业利用资本、品牌和技术优势,向县、乡延伸经营网络,拓展发展空间,形成区域竞争优势,培育新的增长点。引导大型批发市场、家居市场等业态,有序退出城区核心商圈,向城郊发展。支持商务、供销、邮政、文化等领域龙头企业向农村延伸服务网络,改造提升一批农村集贸市场,鼓励发展一批集商品销售、物流配送、生活服务于一体的乡镇商贸中心,发展一批村级连锁便利店,实现以城带乡、城乡协同发展。(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市文化局、市住建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二)调整业态结构,促进消费升级。坚持盘活存量与优化增量、淘汰落后与培育新动能并举,加强大型商业设施建设,有序推动城市核心商圈发展,到2020年,全市谋划建设2—3个集购物、餐饮、住宿、娱乐、生活体验等功能于一体的大型商贸综合体。加快特色商业街区建设,各县区分别培育3—5个方便快捷、消费力集中、文化底蕴深厚的特色商业街区,引领带动实体零售提档升级、聚集发展。推动长治商厦、博源超市等具备条件的百货店、大型综合超市及时调整经营结构,丰富体验业态,由传统销售场所向社交体验、家庭消费、时尚消费、文化消费转变。完善社区商业综合服务功能,推动潞卓商贸、金威便利等连锁化、品牌化企业进入社区设立便利店和社区超市,加强与电商、物流、金融、电信、市政等对接,发挥终端网点优势,拓展便民增值服务,打造“15分钟便民商圈”。(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金融办、市住建局、长治银监分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三)调整商品结构,增加有效供给。引导企业不断调整和优化商品品类,支持金威名店、嘉汇购物广场等企业引进一批国际高端品牌旗舰店和国内外知名品牌,在保障低收入消费群体的同时,适应中高端消费群体需求,着力增加智能、时尚、健康、绿色商品品种。兼顾低收入消费群体需求,引导零售企业优先采购和销售节能环保、易于循环利用的商品,促进绿色低碳消费,扩大绿色食品、绿色家电、绿色建材等商品销售,提高节能环保商品的市场占有率。组织企业积极参加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新建商业建筑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省建筑节能有关标准,逐步推进商业建筑节能改造,推广节能、节水等环保技术设备。抑制一次性用品使用和商品过度包装。积极开展特色产品“全省行”“中华行”“丝路行”“网上行”和“进名店”等供需对接和展览展销活动,不断引进适销对路的商品,满足消费需求。加快培育长治本土品牌,推动“三晋老字号”“中华老字号”传承发展。合理确定经营者、生产者责任义务,建立健全重要商品追溯体系,引导企业树立质量为先、信誉至上的经营理念,加强商品质量查验把关,用高标准引导生产环节品质提升,着力提升商品品质。(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农委、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质监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创新发展方式

(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快商业模式创新,引导优势零售企业通过兼并联合和资产重组,发展自有品牌、实行深度联营和买断经营,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形成若干具有较强资源整合力、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的大型零售集团,提高流通组织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提升经营效率和管理水平。鼓励小微企业发挥比较优势,突出经营特色,实行差异化发展。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打造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新型载体。强化供应链管理,支持实体零售企业构建与供应商信息共享、利益均摊、风险共担的新型零供关系,提高供应链管控能力和资源整合、运营协同能力。(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中小企业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五)创新企业运营模式。鼓励连锁经营创新发展,支持流通企业以电子商务、信息化和物流配送为依托,积极发展直营连锁。鼓励餐饮、零售、批发企业、食品加工、房屋中介、再生资源回收等行业发展特许经营和连锁经营。引导发展自愿连锁,支持龙头企业建立集中采购分销平台,整合采购、配送和服务资源,带动中小企业降本增效。复制推广振东医药有限公司全国商贸物流标准化专项行动试点经验,推进商贸物流标准化、信息化,探索“商贸+互联网+物流”融合发展新模式,增强物流协同服务能力,提升物流服务质量和效率,降低实体商贸企业物流成本。加强城市配送网络优化和管理提升,开展城市社区物流和农村城镇物流服务,建立便捷高效、规范有序的城乡配送服务体系。(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供销社、市中小企业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六)引导服务体验创新。鼓励零售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店铺数字化改造,增强店面场景化、立体化、智能化展示功能,拓展全渠道营销。鼓励大型实体店顺应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消费趋势,不断丰富消费体验,增加餐饮、休闲、娱乐、文化等设施,由商品销售为主转向“商品+服务”并重,弘扬诚信服务,推广精细服务,提高服务技能,延伸服务链条,规范服务流程。支持企业运用大数据技术分析顾客消费行为,开展精准服务和定制服务,灵活运用网络平台、移动终端、社交媒体与顾客互动,建立及时、高效的消费需求反馈机制,做精做深体验消费。支持企业开展服务设施人性化、智能化改造,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无线网络、移动支付、自助服务、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工商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五、促进跨界融合

(七)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发挥线上信息交互、在线交易、精细营销等优势,提升线下商品集散、真实体验、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功能,打造新型市场主体,激发企业活力。建立社会化、市场化的数据应用机制,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向实体零售企业有条件地开放数据资源,支持零售企业发展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社区配送等快递业务,完善社区智能自提柜等终端配送设施。支持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壮大,促进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经营决策水平。积极开展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申报,在已完成武乡、壶关、平顺三县试点的基础上,扩大试点范围,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支持城市商圈智能化改造,促进不同经营规模和业态优势互补、信息互联互通。(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市中小企业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八)强化多领域协同发展。鼓励发展设施高效智能、功能便利完备、信息互联互通的智慧商圈,促进业态功能互补、客户资源共享、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推动农商互联,加快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提升农产品仓储运输配送能力,推广“超市+基地”“批发市场+基地”等农产品流通模式,提高直采直供直销比重,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深化工商合作,引导企业增强研发设计、金融服务、物流配送、供应链管理等生产性服务功能,推动远程监测诊断、运营维护、技术支持、售后服务等新业态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增加服务机构和联系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搭建商贸流通创业创新发展平台,为中小企业和创业者提供信息服务、法律维权、人才培训、渠道推广、信贷融资等支撑服务。深化国有商贸企业改革,鼓励各类投资者参与国有商贸企业改制重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加快实体零售与其他服务业融合发展,扩大文化、体育、旅游、健康、养老、教育培训等服务供给,鼓励举办购物节、旅游节、影视节、文化季、时装周等展览展销活动,开拓服务消费市场。(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中小企业局、市文化局、市旅发委、市招商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九)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引导和促进内贸企业构建开放融合的流通体系,创建内外贸融合发展平台。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注重培育经营模式、交易模式与国际接轨的商贸主体和市场,促进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合理配置、两个市场互为补充。进一步扩大零售业对外开放,支持境内外知名零售商到我市投资发展,通过引进资金、技术、管理推动实体零售企业创新转型。优化食品、化妆品等商品进口卫生安全等审批程序。完善信息、交易、支付、物流等服务支撑,优化过境通关、外汇结算等关键环节,提升跨境贸易规模。鼓励内贸市场培育外贸功能,鼓励具有技术、品牌、质量、服务优势的外向型企业建立国内营销渠道。支持我市优势、特色产品参加国内外重点展会推介,培育国内外贸易市场,推动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构建海外营销和物流服务网络,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太原海关〔原长治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行长治市中心支行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六、优化发展环境

(十)合理规划网点建设布局。统筹考虑城乡人口规模和生产生活需求,认真开展商业网点规划修编工作,将商业网点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推动商业与人口、交通、市政、生态环境协调发展。加强对城市大型商业网点建设的听证论证,确保其有序发展。落实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占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0%的规定,加强商业设施配套,利用公有闲置物业或以回购廉租方式保障老旧社区基本商业业态用房需求。发挥行业协会、中介机构作用,支持建设公开、透明的商铺租赁信息服务平台,引导供需双方直接对接,鼓励以市场化方式盘活现有商业设施资源,减少公有产权商铺转租行为,有效降低商铺租金。(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一)积极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推进一址多照等住所登记制度改革,为连锁企业开设非企业法人门店和配送中心提供登记注册便利服务。进一步落实和完善食品经营相关管理规定。连锁企业从事出版物等零售业务,其非企业法人直营门店可直接凭企业总部获取的许可文件复印件到门店所在地主管部门备案。放宽对临街店铺装潢装修限制,取消不必要的店内装修改造审批程序。在保障公共安全的情况下,放宽对户外营销活动的限制。完善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制度,为企业发展夜间配送、共同配送创造条件。(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市文化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9年6月底前完成)

(十二)严格监管促进公平竞争。完善市场监管手段,加快构建生产与流通领域协同、线上与线下一体的监管体系。深入开展重点商品、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不正当竞争、商业欺诈等违法行为。强化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管理责任,重点检查企业总部和配送中心,减少对销售普通商品零售门店的重复检查。依法禁止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的低于成本价销售行为,依法打击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在商贸流通领域开展“讲诚信、立商誉”活动,建立完善实体零售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披露和应用制度,依法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发改委、人行长治市中心支行、市质监局、市文化局和各县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十三)不断完善公共服务。贯彻落实国家连锁经营、电子商务、商贸物流、供应链服务等领域标准体系,从标准贯彻实施入手,开展实体零售提质增效专项行动,进一步提高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加强零售业统计监测和运行分析工作,夯实内贸流通统计基础,优化样本结构,拓宽信息采集渠道。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和业务交流,加大专业性技术人才培养力度,推动复合型高端人才合理流动,完善多层次零售业人才队伍,提高从业人员综合创新能力。(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教育局按照职能分工负责,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七、强化政策支持

(十四)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全面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16〕64号),切实降低实体零售企业成本。落实好总分支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相关规定。推广电子发票,营造线上线下企业公平竞争的税收环境。进一步降低工商用电价格,将用电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工商业用户纳入电力直接交易范围,通过市场化方式,由用户自主选择参与市场交易。加强公路收费管理,规范公路、铁路、航空等经营性收费,切实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市发改委、市税务局、长治供电公司按照职能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财政金融支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对实体零售创新转型予以支持,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等专项资金,支持实体零售创新转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积极争取和利用好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投入。充分发挥各级政策性担保、再担保机构的作用,降低担保费率,积极引导信贷资金更多流向小微企业。规范金融机构收费行为,降低社会融资成本。采取多种方式支持零售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支付业务处理。创新发展供应链融资等融资方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支持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发放中长期贷款,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兼并重组。落实小微企业贷款优惠政策,有效降低企业贷款门槛和融资成本,推进小微企业互助担保贷款风险补偿担保基金贷款投放工作。积极研究通过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动产质押融资模式改进和完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通过创业担保贷款积极扶持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金融办、长治银监分局、人行长治市中心支行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机制,形成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抓紧制订实施方案,出台针对性、操作性强的配套措施。要强化对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实体零售创新转型取得成效。

来源:长治市人民政府

50万元/套

售罄 普通住宅 高层 教育地产 小户型

潞州区华丰北路1号 查看地图

2017年11月 70年

三居 |55-86 m² 全部户型

400-156-0036 转 283883
微信扫码拨打
微信扫码,快速拨打
我要看房:近期看房活动,楼盘优惠信息通知我 已有43人报名
立即报名

 

声明:本文由入驻焦点开放平台的作者撰写,除焦点官方账号外,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焦点立场。